快评|禁止过度医疗应明确认定程序,欺诈医疗谋财害命则可入刑

新医师法草案规定不得过度医疗,但是却没有规定对“过度医疗”如何认定和处罚。这会让规定变得难以执行,失去应有的作用。医师法应该明确何为“过度医疗”,以及对“过度医疗”的认定程序和处罚办法。对于确实存在过度医疗的医生,应该予以严惩。

责任编辑:陈斌

(IC photo/图)

日前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了医师法草案,草案二审稿随后在全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二审稿中医师“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的规定引起舆论关注。不得过度医疗应该是医师基本的职业规范,但是如何定义“过度医疗”,确认后如何处罚,都需要予以明确。

过度医疗,多年来已成为中国医疗领域备受诟病的现象之一。不断有病人、医生、行业专家、管理者炮轰过度医疗问题。从宏观上来看,过度医疗确实已经成为医疗领域不可否认的问题。比如在很多人看来最简单的感冒,医学认为,普通感冒是一种自限性疾病,就是说一般不用采取什么治疗措施,几天之内就会自愈,如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