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物归原主



  
  这些年,听说在旧货市场上,名人的手札极为走俏,专事此项收藏的人很多,相关的出版物也时有所见。我在旧书网上,也经常看到有名人的此类物品出现。由这些东西,我想到了老辈知识分子间的一个习惯。
  中国老辈知识分子,在交往方面,还生活在手工时代,那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中,没有不能写字的。虽然字有高下,但都能拿得出手。后来的知识分子一是没有这方面的训练,再就是赶上了电脑时代,除非专有爱好。在今天的一般的读书人中间,手写书信的时代算是过去了,手写书信在文人交往间的意义也在消失,出版手札类读物、装裱往来书信一类雅事,在以后的文人中可能更是少见了。
  因为经常看到这一类的出版物,就想到了一个小问题,那些名人书信的归属权在哪里?一般说来,除非特别有心思的人,旧文人间的交往中,随便写出的书信是不会有存底的,而书信又是完全的私人往来物品。有人有保存的习惯,有人则随看随弃。因为人是一个变化的存在,名人也不是天生的。和大人物往来的书信,一般人都有保存的意识,但和普通人往来就不一定在意这些小事了,但平常人后来成为名人的也不鲜见。
  我听一位老前辈说过,过去他们处理这些私人信件的一个办法是,在自己老了的时候,把这些信件整理好,送还写信人或者他们的后代或者亲属,不管这些东西多宝贵,都要送还,越宝贵越要送还。在他们眼中,虽然信是写给自己的,但他们一般不把写给自己的私人信件看成是自己的东西。当然这是指来往较为密切的朋友间的事,要求把所有私人往来信件都物归原主,也不可能做到。而且这个习惯,特别指的是那些比较宝贵的东西,平常物品,送还不送还都无所谓了。
  老辈知识分子之间的这种习惯,其实不仅表现品德高洁,更有一种对人生的理解,他们不把友谊当财物看,把朋友送给自己的物品当财物对待,不是他们的习惯。人生中总难免遇到这样的事,我想比较好的处理办法还是两条,要么物归原主,要么送给公家。在这方面,其实也考验人的境界,也更见人的精神。
  胡适去世后,蒋介石亲自写了一副挽联:“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胡适一生,确实当得起这副联语。可举一个小例。
  胡适在1943年1月4日的日记中有一条补记:“昨天卢芹斋夫妇来访。他去年送我一个绿玉的香炉鼎,价值2500美金,我留在馆中陈列了半年,下任时,带了来还他,今天请他带了回去。”
  卢芹斋是近世有名的古董商,据说,早年中国流到海外的文物,有一半是经他手出去的。他送给胡适的东西,其价值可以想见,1943年的2500美金是一笔巨资。
  胡适一生有许多优点,一是敢负责,二是不爱财,三是凡事替别人着想。我们读胡适晚年和胡颂平的谈话,最常见的记载就是胡适总为他周围的人着想,凡在周末和节日期间,都不忘记关照他们回家休息,特别是对照顾他的护士更是非常体谅,极有人情味。当年周汝昌为研究《红楼梦》,写信向胡适借《红楼梦》甲戌本,周汝昌去取书时才第一次和胡适见面,那是海内孤本,但胡适没有让周汝昌失望。胡适的心胸何等开阔,这开阔来源于内心的自信和对人生的通达。胡适当时在中国知识分子中有那么高的声望,除了他的学问,更有他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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