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责任编辑:郑硕

日前,国务院发布通知,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为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为儿童发展纲要)。

两篇纲要基于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规划部属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

妇女发展纲要提出,到2030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围绕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妇女发展纲要提出75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

儿童发展纲要提出,到2030年,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围绕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儿童发展纲要提出70项主要目标和89项策略措施。

除目标和措施外,两份纲要还从目标管理责任制、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监测评估方面,两份纲要都提到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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