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医头、头痛医脚与头痛斩头

头痛医头没有效果,有些人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干脆来个最原始、最机械的“头痛斩头”——“头”之不存,“痛”将焉附?
    社会学家认为,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它的所有成员都可以用社会所认可的手段来取得社会所赞许的目标。但现实社会往往无法在所有时刻、所有地方,为所有成员提供达到理想目标的正常途径,因此,部分成员就可能会去寻求非法的途径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这时,社会所推崇的目标和社会所认可的手段之间就出现脱节和冲突,于是,“失范”就出现了。
    在社会转型期,冲突狼烟四起,“失范”尤为彰著。面对社会失范,必须进行秩序重建,以规避其对社会基础造成解构性破坏。应该承认,政府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并付出不少努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时下各级政府在规范方面所下的功夫是任何一个朝代所不能比拟的,单规范公款吃喝的红头文件据说就过百件,再加上各地的相关文件,恐怕得用“汗牛充栋”来形容。
    但是,努力归努力,要说成效,未免不如人意。综观各级政府每天出台的林林总总之规范文件、命令,其中不少属于头痛医头、头痛医脚,甚至是头痛斩头之列;对解决实际问题多半无济于事。
    像用“公车夜间召回”对付公车私用、“四菜一汤”规范公款吃喝、“领导一年出境一次”限制公费出境旅游、“一费制”制止教育乱收费、存款实名制去反贪污、“说情登记制”来反说情之风、官员宴请申报制……当属“头痛医头”之列。头痛了,不治不行,治又抓不准脉象,找不到“病灶”,难以交待,咋办?只能给患者开点阿斯匹林,止止痛再说。
    倘若说头痛医头,还真能止一时之痛的话,头痛医脚,则纯粹是老公有病老婆吃药、关公战秦琼,不知所谓。可笑的是,“头痛医脚”式的红头文件还真不少,时有所闻。如“小眼盯大眼”——孩子盯住老爸老妈防止腐败、以“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来防止矿难发生、第二套房征重税抑制炒房风、所谓“择校费新政”……
    头痛医头没有效果,有些人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干脆来个最原始、最机械的“头痛斩头”——“头”之不存,“痛”将焉附?譬如:高校某些专业就业率偏低怎么办?砍掉!一些政府机关陷入文山会海之中怎么办?无会月!网吧出现不少问题怎么办?关闭!黄金时间电视婚外恋剧目多怎么办?禁播!市民摆摊影响市容怎么办?封杀……头痛斩头,是狠招,痛快倒是痛快,可是不问青红皂白的“急刹车”、“一刀切”,必然会伤及无辜、制造矛盾,是一种高成本(经济和社会)的行政方式,是懒政和极端不负责的表现。像一些地方,一个煤矿出事,所有煤矿都要停业整顿,不合格的整顿是应该的,可是合格煤矿凭什么也要跟着受累呢?
    有病必治,治病必先切脉问症,找准病症方能对症下药。凡此种种无效决策,事出多因:或是决策者政治智慧不足,实在想不出好方法,迫于民意,胡乱出策,应付了事;或者根本不想根治,只为搞形象工程表决心,哗众取宠而已;或者虽然知道问题症结所在,但不敢下猛药,投鼠忌器;或者手持大权当空舞,权力出智慧,想当然发号施令;或者决策者患“政令依赖症”,一天不发红头文件就浑身难受……一个法治的社会,除了法律之外,不应该红头文件满天飞,让公众无所适从;一个市场经济社会,政府就是“守夜人”,不该管的决不管,管得越少,效率越高。
  当务之急,一是建立长远的、有效的法律法规框架,以法治化去“禁令化”;二是政府转型,告别无所不能的“怪兽模式”,往法治政府靠拢,用法律管公民,也管自己,一起守法;三是更大程度上与民众分享权力,让公众参与监督与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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