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转移难或将成历史

在实现全国统筹后,公民有望凭借一张“社保卡”走遍全国,就近办理社保手续,并在退休地支取养老金。这一时间锁定在2012年。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卢丽涛

带不走“养命钱”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正在向全民征求意见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

草案引起公众巨大关注,收集建议数量甚至超过物权法,其中养老金的转移接续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

按照新的办法,劳动者在跨地工作时,将不必再以“退保”的方式,把自己的“养命钱”移出,缴费年限也将不因退保而中止。

而在实现全国统筹后,公民有望凭借一张“社保卡”走遍全国,就近办理社保手续,并在退休地支取养老金。这一时间锁定在2012年。

上亿流动人员“转保难”有望解决

起草长达14年的社会保险法,有望今年下半年三审后,可通过出台。

不过,广大劳工似乎等不起这短暂的过渡期。

由于大量工厂倒闭,“退保潮”仍在延续,甚至比往年来得更早,更加剧烈。2008年11月起,每日凌晨,东莞各社保中心门口就排起长队,有人甚至只能从“黄牛”手中买号。

目前中国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个人与单位双方缴交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为8%,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

而退到他们手中的,仅有个人账户的钱,统筹基金则沉淀在当地社保系统。滞留的高额养老金成为当地的财富。以深圳为例,2007年,全市有439.97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退保人数竟然高达83万人。即使按最低工资800元计算,每人只缴纳一年保险,仅这些退保人每年就为当地“贡献”8亿多元。

而新接收地显然不愿意为统筹账户的缺口埋单。“谁都愿意在我这儿交钱,到你那儿领钱。”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说。

这使得劳动者无法转保,只能选择“退保”。他们在新就业地的缴费年限只得从零开始,这也意味着,许多人无法完成“累计缴费15年”的门槛——跨过这道门槛,劳动者退休时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在深圳享受养老金的近13万人中,非深圳户籍仅230人。

转保难,影响中国上亿流动人口,其中,有近5000万跨省流动人口。而许多劳工频繁跨地工作,也使得他们陷入“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的怪圈。“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即专门针对这一问题而设计。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向南方周末描摹了一个简略的“程序图”:首先,每个流动人口或农民工都可能需要一个相当于“全国粮票”或者说是可以“通存通兑”的本本,转移时在原工作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好手续,并凭此到新的工作地再重新接上关系;其二,考虑到流动人口或农民工大多流动比较频繁,所有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都要保管好他们的档案资料,而且时间可能比较长(譬如四十多年);其三,到流动人口或农民工退休时,退休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帮他们与其曾经工作过的所有地方联系,并按当地标准计算其退休金额;其四,获得相关资料后,流动人口或农民工退休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按月给付养老金。

而每一个程序,都意味着有巨大的工作量,相关制度尚需建立。其中包括“金保工程(全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自2002年启动,由于投入不足等因素,尚未实现全国联网。

有消息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酝酿的方案,可能支持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双转移”,实现“钱随人走”。

不过唐钧认为,统筹账户不太可能全部转移,其中肯定必须考虑地方的既得利益,他建议可“二八分”,以弥补输入地的征收成本。

此外,空账问题也可能影响养老金的转移。为了支付当期养老金,除了统筹基金外,许多地方连个人账户也被挪用。“有些地方可能没钱了,这就需要中央转移支付来调剂。”杨燕绥说。

从过渡措施到理想目标还有多远?

按照国务院的时间表,中国将于今年底完成省级统筹,2012年完成全国统筹——到那时,养老金转移问题就将成为历史。“这是遗留的难题,不是发展的难题。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中央统筹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可以自上而下调剂资金,不存在谁跟谁对接的关系。”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说。

杨燕绥认为,“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是中国目前社会保险实行地方统筹(市级)政策的产物,如果以后实现中央统筹基金支付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个人养老金,两个账户养老金支付不混合,就不存在续接关系和转移资金问题,所以这是过渡措施。但是,对过去已经参保的制度“中人”和“老人”,还需要这个措施来保护他们的权益,这是现行制度遗留的问题。

以往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或是企业,职工的保险均由财政承担、财政支付,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1997年,中国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在这一制度模式设计中,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具有再分配功能,基金积累的个人账户具有储蓄功能。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地方自发开始做起,至2007年底,全国17个省市实现了省级统筹,其他地方——包括流动人口最多的广东省,仍在实行县市级统筹。

而所谓“全国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芮立新做客新华网时解释:“我们要做到全国统筹,那就得全国是一个单一的计划,在960万平方公里上,每个单位和个人缴费都是在一个基金篮子里,全国可以调剂使用的。”

“如果实现了全国统筹以后,个人账户由地方管理,统筹养老金由中央管理,转移难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转移流动,个人账户基金随本人转移,个人账户养老金由退休地来发放,统筹养老金由上面统一发放。”在二审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柏林说。他曾任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现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统筹”更要保证政策与标准的一致性,比如缴费的基数,计发的办法。在目前中央与地方“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下,实行全国统筹的难度并不小。杨燕绥认为。

中国的养老金制度至今尚未定型。杨燕绥认为理想化的制度,应该是“社会统筹国民化,个人统筹全民化”:“中央统筹,应该向所有老人支付最低养老金,不分贫富、不分城乡、不分身份,保障全体老人衣食无忧(不包括医疗和住房);个人账户全民化,发动全体人员一生择时酌情储蓄养老金,包括强制储蓄、各类职业年金,进个人账户都是养老金,锁定到老年后分期使用,走哪带哪。全球养老金制度改革趋势都是这样的。”“这个制度安排最简单、最公平;关键是管理个人账户需要有效的机制,对政府治理能力是个挑战。”杨燕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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