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田文华“无罪辩护”

辩护律师认为,“在没有国家标准可依下,企业当时依据欧盟标准采取的自救措施,怎么成了犯罪?”

责任编辑:傅剑锋

在刑事侦查阶段,田文华被控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庭审公告时起诉书的罪名已改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检方未解释罪名更改的依据,法律人士分析,两罪最大的差距是最高刑期从死刑变为无期徒刑,即使此罪名成立,田文华至少已免一死。

值得注意的是,被媒体普遍忽略的一点是,在庭审辩论环节,控辩双方舌战4小时,辩护律师为田文华作的实际是“无罪辩护”。

检方指控的重点是,田文华在8月2日明知奶源被三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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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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