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XX诉求职公司乙肝歧视案

2008年4月25日,高XX将北京比德创展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北京朝阳区法院,诉称公司以其体检结果为乙肝小三阳为由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平等就业原则,构成就业歧视,并提出赔偿请求。2008年5月法院判决公司向高XX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9万余元。该案被媒体称为“自《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反乙肝歧视胜诉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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