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如何看见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2021年,通过强制报告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1657件,这一数据是2018年的三倍多。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第二办案组组长李薇:总体来看,这项制度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以校园性侵案件为例,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发现的占比为10%。

南方周末记者梳理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公职人员,大多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被追究刑责的并不多。

(本文首发于2022年3月31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在草地上玩耍的儿童。 (人民视觉/图)

在湖南泸溪县,一所小学的两名老师在2001-2020年间先后强奸了9名未成年女性,其中8名是未满14周岁幼女。

侵害行为原本有机会被制止。2017年时,就有学生家长向学校校长、副校长反映这两名教师的猥亵儿童行为。接到举报后,两位领导未调查核实,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他们被判渎职罪。

这是最高检在2021年5月发布的一起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典型案件。2022年3月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作的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促整改、追责459件。

所谓强制报告,是指相关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线索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未履行义务者,则应受到处罚。

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报告人包括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以及学校、医院、旅馆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行业工作人员。随后,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其中,上升为法律规定。

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北京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莹认为,近两年来,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规制得到较大完善,目前更大的挑战在于,如何在实践中加强执法,并在后续有更多社会支持力量介入,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保护,“不是报告了就完了,更重要的是报告后如何处理”。

和预期有差距

在较早进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探索的浙江杭州,报告制度的确立缘起一起强奸幼女案。

2017年7月,一名男子带着一女童到杭州萧山区一家医院就诊,女童下身流血。男子自称女童父亲,说孩子玩耍时不小心弄伤自己。对女童检查后,医生怀疑伤害来自性侵,随即报警。事后调查显示,男子是女童家的邻居,已经性侵女童一年。

2018年4月25日,萧山区检察院联合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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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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