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五年,再度征求意见:深圳拟取消“楼花抵押”意味着什么?

“楼花”抵押转为抵押权预告登记只是法律效力的区别,不意味着等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才开始还银行贷款。老百姓在购房还贷上没有变化,但对老百姓的权益会有更多保障。

责任编辑:谢艳霞

(小尘4x/图)

作为房地产预售制的基石,“楼花”抵押逐渐被取消。

2022年7月13日,深圳司法局在官网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条例》)。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提到,《登记条例》创新预告登记规定,取消“楼花”抵押,按照国家体例为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该《登记条例》从2017年开始起草,2021年12月17日进行过首次征求意见。

该登记条例的起草说明注明,“楼花抵押”的定义是为尚未竣工的在建建筑物办理抵押权登记。换言之,“楼花”抵押即期房的抵押权登记。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楼花”抵押中实施抵押的主体在期房出售前主要是开发商,期房售出并办理按揭贷款时,实施主体则主要是购房人。

起草说明解释,取消“楼花”抵押的原因在于,“我市现有楼花抵押与国家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同,无法数据汇交,无法统一规范管理”。根据中国不动产相关规定,在建建筑物仅能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楼花抵押)。

南方周末记者以普通民众身份致电深圳司法局了解到,“楼花”抵押转为抵押权预告登记只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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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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