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了林,买碳汇即可轻判?

由于场地、管护能力、时间等条件受限,被告破坏森林后,直接修复很难完成。“与补植复绿相比,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的方式更科学。”

一套规范的操作下来,碳汇核算成本不菲,最终算下来“可能跟赔偿金额差不多了”。

多地法院均禁止被告人认购的碳汇进行二次交易。“只要被告人付了钱后,对他来讲,碳汇资金的往来就已结束,要不然认购的碳汇就变成了被告人的投资了。”

在未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中,不能“蹭双碳热度”,一味扩大林业碳汇适用范围,要慎重考虑采取何种生态修复措施,才能够真正起到修复作用。

(本文首发于2022年9月15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曹海东

2022年3月10日,浙江台州,仙居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举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并将一百余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豆进行公益诉讼补植复绿。 (人民视觉/图)

毁林盗伐,滥伐林木,甚至非法狩猎和非法采砂,在这些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中,以往被告人通常采取“补植复绿”或缴纳生态修复资金进行生态修复,如今通过自愿认购碳汇,亦可获得从轻处罚。

类似的判决正在作为“司法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一项制度创新,在福建、江西、四川、贵州、浙江等地的法院开始实践。随着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意见的出台,这项司法创新有望推广至全国。

其中,《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以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意见、不同责任方式的合理性等因素,依法予以准许”;《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亦提出,“研究发布司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政策,研究适用碳汇认购、技改抵扣等替代性赔偿方式”。

目前来看,这项司法创新涉及的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理顺,诸如碳汇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碳汇资金监管使用、行为人认购的碳汇后续处理等。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属于“司法实践走到了理论和立法的前面”,未来应尽快立法,明确相关行为边界。

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更科学?

全国首例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判决出现时,我国还未正式提出双碳目标。

“第一案”由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判决。案情非常简单,被告人无证采伐林地,构成滥伐林木罪。案发后,被告人除退出违法所得,还在法院的引导下自愿认购了顺昌县“一元碳汇”项目的4万元碳汇,以替代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顺昌县法院认为,因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认罪认罚,以购买碳汇的方式进行了生态破坏的替代性修复,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没收退出的赃款二万元上缴国库。

撇开生涩的术语,其中两个关键词引人关注:一是“认购碳汇”,二是“替代性生态修复”。

被告人认购的碳汇叫“一元碳汇”,诞生于2019-2020年当地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关键阶段。顺昌县政府免费将林农个人及村集体的森林碳汇核算出来后,按照1元/10千克(即1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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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佳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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