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永信、豫章书院到大爱无疆游学营:教育权岂能私相授受?

这类“灰色机构”存在的社会心理基础,是大量“教育无能”的父母希望“改造”和“矫治”自己问题子女的强烈需求和愿望,只要这一需求和愿望一直存在,那么一个杨永信倒下去,会有千千万万个杨永信站起来。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23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短视频平台上流传的一个视频,勾起了人们对“问题少年教育”的记忆和又一次关注。在视频中,父母在使尽浑身解数、依然无法“管教”叛逆儿子的情况下,毅然将儿子委托给某“正规改造教育机构”,通过一系列惊心动魄如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手段后,叛逆的儿子终于被顺利送入了改造机构。

法律保证公民拥有平等的生育权和教育权,但无法保证公民拥有行使好上述权利的能力。简单讲,法律保障了人人有权利生孩子,但无法保障人人有能力管好孩子。而在义务教育阶段,一旦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也不可能“独善其身”,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诸如“问题少年”“叛逆少年”的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

而这些父母,产生“我没有能力管教你,就请有能力的人来管教你”这样的心理也非常自然和普遍。在1980、90年代,他们往往是将“问题少年”送入工读学校,寄希望于更大的强制力以更严格的纪律完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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