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能否给民间营建公共设施开合法口子丨快评

古代乡绅常常出资兴办义仓、社学、桥梁、祠堂等公共事业,民间力量的作用可谓古已有之。政府部门可以采用BOT或是PPP的模式与黄德义们合作,纳入私人资本这样的民间力量修建桥梁,弥补公共部门力有不逮时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本文首发于2023年6月22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桩“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的旧案引发舆论关注。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县村民黄德义因为搭建浮桥收费,先因“非法建桥”被处罚,桥也被强制拆除,后又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据媒体报道,黄德义从小在洮儿河边长大,世代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德义耗资超13万元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向过往车辆执行“小车5元大车10元”的收费标准。

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刑事拘留,同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还有其余十七人;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黄德义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但黄德义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我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古以来修桥补路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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