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和实缴制哪个更有优势?

认缴制也不是说随随便便想注册多少资本就注册多少。注册资本的数量背后,不仅仅是为了显示公司实力,还有对应的责任问题。一旦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股东需要在认缴资本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而实缴制对于打击皮包公司和诈骗公司来说,收效可能不会很明显。因为目前境外注册公司并没有想象的复杂,中国香港、新加坡、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等等,有些注册简单、维护成本也不高,还有些有税收优惠。

责任编辑:陈斌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91日上午在北京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外国国家豁免法、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在此前的央视报道中,还有一项是关于公司法草案的修订,内容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认缴期限,由原来的章程自行约定,改为公司注册之日起5年内缴足。这一项并未通过表决进行修订。

会后,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是2023930日。这也就意味着,这条规定的修改,虽然此次会议没有通过,但仍处在征求意见中,仍然需要后面的会议进行表决。

这条修改是公司法修订草案中的第四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而按照现行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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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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