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严管校外培训,能否压缩外力鸡娃的空间?丨快评

这部办法是非常严厉的,要管与处罚的“违法校外培训”,所涉主体不仅包括机构(且对机构的认定标准从严),还囊括了自然人。理论上,大学生做家教也会被管。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凡6章44条,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部门规章一出台,就受到各方关切,尤其是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乃至家长,想知道所划定的校外培训合法与非法边界在哪里。

大家最有共识的,当是在职教师不应该从事校外培训。上述办法第16条规定:当事人“属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且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有过这样的案例:有老师课上不好好教,然后动员学生参加其所举办的付费私下培训,甚至对不参加的学生穿小鞋,这无疑有违职业道德。公立学校老师,授课是本业,拿了薪水,就得对得起这份薪水,本该在课堂教授的内容岂能向学生第二次收费?

那么,这部规章的核心内容与条款是什么?以下三点值得重视。

首先,办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也就是说,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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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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