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余华英获死刑,受害家庭:“几十年的辛酸,终于清楚了”

余华英共拐卖儿童11名。贵阳中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亲生家庭与养育家庭关系复杂,有些被拐孩子难以应对,没能接受认亲。“但我们都感谢妞花,因为她报案,我们才找回亲人。”

桑英高兴的是,人贩子得到应有的惩罚;难过的是父母已逝,姐妹俩经历的苦难无法抹去。

责任编辑:谭畅

2023年9月18日,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图)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媒体拍摄的视频中,杨妞花在法院门口把判决结果念给寻亲家长,希望他们都能看到希望。

杨妞花在5岁时被余华英拐卖,25年后方寻亲成功。2022年,杨妞花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线索,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正式立案。(详见相关报道《人贩余华英被判死刑:拐卖11名儿童,还卖过亲儿子》)

经贵阳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杨某兰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贵阳中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