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检察院如何调用下级检察官? 告别程序争议

西南地区一市级检察院检察官告诉南方周末:“新规出台了,(异地用检)原则上都要遵循规定,若不遵守,一旦律师提出检察人员的身份问题,检察院这边就会很被动。”

对异地用检的合理性,并无争议,分歧在于如何调用,检察系统内部亦一直有希望细化规定的声音。

韩旭调研过参与“异地用检”的检察官,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对于被调用到下级检察机关的上级检察院检察官,因其职级较高而不敢监督或监督松懈的情形”。

(本文首发于2023年10月19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0年9月15日,在湖北省秭归县法院,出庭公诉的检察官对12名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进行指控。(人民视觉/图)

明明是来自区县的检察官,怎么代表市级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2023年9月15日,河南新乡中院召开一桩受贿案的庭前会议,来自北京的辩护律师王兴对其中一名公诉人的身份提出质疑。

其实,根据异地调用检察官(简称“异地用检”)制度,上级检察院可以调用辖区内下级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代表本院办理案件,亦能将被调用的检察人员,指派到其他下级检察院办案。

问题在于,根据相关法律,中国检察官具有地域属性,履职的前提是经过属地人大常委会任命。比如,市级检察院想调用A区检察院检察员到B区检察院办案,应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先免掉此人A区检察院检察员的身份,再将其任命为B区检察院检察员。

此前实践中,上级检察机关往往不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就直接调用下级检察院检察官。

律师们的普遍感受是,当他们对异地调用的检察官身份提出异议时,检方或是置之不理,或以“受上级检察院和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双重领导,所以上级院有权调用”为由作辩解。

但这一次,王兴对面的检察官态度明显松动了。其明确表态,会遵照新规解决身份问题,“如果等到开庭,当地人大常委会任命流程还没有走完,那么他在法庭上就不说话。”

新规是指最高检于2023年9月5日印发的《关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了被调用检察人员若要以检察官身份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责,需要依法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任命。

这一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学界、实务界围绕异地用检制度的“唇枪舌剑”告一段落。

“合法身份”

早在202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中,已对异地调用检察官要求“须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任职决定”,并表示“已向有关制定机关提出研究意见,建议予以考虑”。

之后到新规出台的9个月内,已有部分地方检察院采纳了律师关于异地用检的异议。

2023年3月,王兴在四川省宜宾市检察院公诉的一起诈骗案庭前会议上,也遇到两名来自区县的检察官。检察官本想发表意见,但王兴直接和法官说:“不同意,没有解决(他们的资格)问题前,就不要让他说话,以免导致庭前会议无效了。”2023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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