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磊调任央行副行长,货币政策、地方债、存量信贷盘活等最新观点一览

12月26日,中国政府网的任免显示,国务院任命陆磊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此前为外管局副局长。12月13日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行的2023-2024中国经济年会上,他以外管局副局长的身份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货币金融的定调。

他在会上表示,下一阶段要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总量上要保持适度,稳固货币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综合采取多种工具,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结构上要力求精准,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他还表示,要积极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每年我国全部贷款当中的80%需要回收再投放。通过提高配置效率,存量贷款的有效盘活与年度的新增量,都能够有效支撑经济增长。在此背景下,要从更长时间的跨周期视角去观察经济金融数据的匹配支持情况,贷款累计增量可能是一个比较好的评判指标。

对于地方债风险,他表示,我国政府杠杆率水平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中央政府债务负担比较轻,大部分地方债务水平也相对适度,且目前有较多资源空间和手段可以化解债务风险。“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财政政策的政策协调配合,保障政府债券顺利发行,建立常态化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同时支持金融机构与融资平台平等协商,合理降低债务成本,优化期限结构。”陆磊称。(详见:外汇局陆磊 :每年贷款中的80%需要回收再投放,要积极盘活存量

陆磊出生于1970年11月,现年53岁。1996年,陆磊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后加入央行,先后在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研究局工作。在此期间,他与时任研究局局长谢平合作,完成《中国金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体制、行为与机制分析》研究项目,获第十一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2003年陆磊离开央行,任招商银行研究部总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两年后的2005年8月,他回归学校,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2005年12月陆磊调入广东金融学院工作,先后任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院长、代院长、院长等职。2014年回归央行,历任央行研究局局长、金融稳定局局长等职。2017年6月,他调任外管局副局长,直至此番变动。

据中国知网查询,陆磊发表文章较多,涉及银行改革、房地产、宏观经济、汇率、利率市场化等问题。比如在2011年5月份的一篇文章,他称:“无论是从资本还是风险的角度,银行业资产近20%的增长都无法持续”。

在2013年4月的一篇文章,他表示,据当前利率水平和融资规模,预计2013年全部企业总利息支出可望达到7万亿元,如果按照全年18.5万亿元的社会融资总额计算,利息支出占融资规模比率将接近40%,企业几乎除了借新还旧无他路可循。

2021年陆磊还出版了《货币论:货币与货币循环》一书。陆磊表示,该书完成了五个颠覆性理论框架重塑。一是货币定义,把货币定义为“未来效用索取权凭证”,颠覆了传统认识上把货币定义为特殊商品的难以自圆其说的基础定义。

二是货币交易。把货币交易界定为“货币与未来货币增量之间的交易”,摆脱了传统理论把货币交易界定为“货币与商品之间的交易”的思维死循环。三是中介信用理论,颠覆了传统理论仅仅立足于金融中介作为联通家庭储蓄和企业投资桥梁的认识。

四是资产价格膨胀理论,颠覆了把生产型企业作为实体经济部门,把金融中介、金融市场和房地产作为虚拟经济部门的简单划分;五是超额货币需求理论,即如果金融中介存在自己的独立信用,则必然存在坏账;如果金融中介为了解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而采取影子银行或抵质押融资方式,则必然存在脱离传统信用中介定义的情形。

国务院此次任免还免去了刘国强的央行副行长职务。调整后,央行领导架构为“一正四副”,行长为潘功胜,副行长分别为朱鹤新、张青松、宣昌能、陆磊。此外,曲吉山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

今年3月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划入新成立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此番改革后,央行职责更专注于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稳定等职能。

网络编辑:明非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