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你怎么看?

某小区驿站堆满包裹,有业主拿着小推车取快递。 (IC photo/图)

3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递的行为属于违规,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

新规一出,引发网络热议。很多人点赞,表示此规定可以明确快递员的送货义务,规范快递行业,“快递就应该送货上门”。也有人认为驿站的本质是为消费者提供方便,自己可以接受,但前提是快递员需要先征求用户同意,“现实恰恰相反,很多快递都被擅自放在驿站与自提站,没有打电话告知,体验很不好”。

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1320亿件,实现业务收入1.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4%和14.3%,年人均快递使用量超过90件。数据的背后是消费者、快递员、驿站经营者以及快递企业环环相扣。面对新规,企业经营成本会提高吗?派送费会涨价吗?处罚会落到实处吗?时间会给出答案。

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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