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对话丨广东省高院院长张海波:“小案”要跳出就案办案的框框

​我们也希望能够通过“小案”释明法律关系、厘清法律适用标准,不仅对同类案件产生指导意义,还能进一步树立价值导向,推动社会公众整体法治意识的提高。

去年全省法院对接3077家调解组织后,诉前成功调解案件达到93.8万件,同比上升16.5%。

责任编辑:钱昊平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院院长张海波。(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院院长张海波。(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建议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鼓励广东法院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政策指导……”

2024年3月8日下午,听完 “两高”报告后,在广东省代表团的小组会议上,广东省高院院长张海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这是他任广东省高院院长的第二年。2023年1月16日,张海波当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他此前的职务是甘肃高院院长。

2024年1月底,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张海波就提到,广东法院要“服务大湾区建设”。此前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时,张海波还特别介绍,目前这项工作已经从制度理论性研究进入了具体实践。

围绕司法案件向社会公布的意义、法院如何化解纠纷,以及司法如何回应大湾区建设等问题,2024年3月9日,张海波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专访。

 在判决中回应社会关切

南方周末:今年你在广东省人代会上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了“地铁安检试喝一口案”“祖孙合影网络诽谤案”等多个网络热点案件,你怎么看待公众讨论以及法院公开判例案件?

张海波: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对法院来说其实是一件好事,这说明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大家都希望了解法院是怎么裁判的?为什么这么判?判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其实无论是小案,还是大案要案,社会公众的质疑或关切,都应在判决中予以回应,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一次服判息诉的说理和教育,对社会公众来说也是一份释明和普法。司法裁判的价值,不仅仅是定纷止争,更是通过确立行为规则、传递价值导向,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意识,引领社会良好风尚。

南方周末:我们能够看到,最近几年从最高法工作报告到省级高院的工作报告,“小案”的出现频率更高了,这种改变对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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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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