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到达“使用年限”强制报废,不合理也不现实

大多数人的选择,是把新家电用到旧,能修就修,修理养护成本过高,才不再强留。每个家庭喜好不一,财务情况不同,他们做不同的选持,都应当受尊重。即使有人将完好的家电送入二手市场,迫不及待购买新款,也无可厚非——二手市场会让不应退休的家电找到合适的买家。通过这样的市场机制,家电实现了物尽其用。

责任编辑:陈斌

家电通常被视为耐用消费品,没坏就意味着能用,这样近乎常识的观念最近受到挑战。近日有业界专家对此撰文表示:不要认为家电没坏,就可以一直使用。家电和食品一样,也有“保质期”。

找来原文阅读,发现并无曲解。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超期服务的家电存在安全隐患、性能落后、不够环保、维修不便等问题。以上方面新电器都有优势,消费者在观念上要拥抱新电器,以旧换新的相关制度要跟进。坦率说,卑之无甚高论。

所有人都知道,消费者不买新家电,不是不喜欢,仅仅是因为:钱不够,没必要。只要旧家电还能使用,坏了还能维修,就没必要买新的。消费者对家电有自己的评估和决策,这样的“劝说”很无谓。真正值得关注的点是家电的“保质期”:超期之后,真的不能再用吗?

草率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

专家文中还提到“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把这份文件拿出来一细读,不禁让人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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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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