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想养新生儿怎么办?谈谈民间抚养权的转让议题 | 快评

绝大多数父母都是深爱自己的孩子的,这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但也不排除有极少部分父母或其中一方不爱自己的孩子,那从维护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就应该把孩子的抚养权转移到爱孩子的人手里。儿童权益至上,哪一种安排最有利于保护孩子的权益,这应是第一位的考量。

有道是:“生恩没有养恩大”,让孩子在有丰裕资源与爱的环境下成长,最符合孩子的利益。所以,儿童抚养权自愿转让,不仅是道德的,也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辛省志

《法治日报》最近刊发了一则新闻: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案”,姚某和郎某婚后育有一子,2019年年底,姚某再次怀孕,两人都期待着这次能怀个女儿。2020年6月,姚某又生下一男孩,经中间人介绍,两人认识了一直想领养一子的常某,孩子生下来的第五天,常某通过微信转账3.7万元后将孩子抱回家中。

2024年3月27日,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逮捕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姚某(女,38岁)、郎某(男,41岁)。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一案子引发了关切与争议。因为大家心目中的拐卖儿童罪,一般是人贩子骗走或掳走小孩,然后卖给别人的行为,所谓的“别人”可能只是想要收养小孩的人,也可能是对小孩进行奴役甚至性奴役的不法分子或犯罪团伙。拐卖,字面上的意思是拐骗+出卖,亲生父母从字面上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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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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