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玉的“官司游戏”

丁海玉到底是怎样玩弄官司于股掌之间的?南方周末记者找到了多位核心知情人,试图还原其中的脉络。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周明太

他疏通法官,可以把真的签名鉴定成“假的”而赢得官司,也可以把假的复印件说成是“真的”以人为制造官司、获取暴利……这些错案现在终于被一一纠正。

丁海玉到底是怎样玩弄官司于股掌之间的?南方周末记者找到了多位核心知情人,试图还原其中的脉络。

靠打通关节“转败为胜”

1996年,丁海玉购买了平罗县食品工业公司,成立了金丰集团。平罗食品公司在工商银行平罗支行145万元的借款由金丰集团承担。因金丰集团没有按期还款,平罗工行于2001年6月将金丰集团起诉至石嘴山中院。

此案的关键证据在于平罗工行提供的两份《贷款到期通知》,上面有丁海玉的签名。签名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就能证明平罗工行在诉讼时效期间向金丰集团主张了权利。

据知情人介绍,在金丰集团的申请下,法院先后委托石嘴山公安局、宁夏公安厅、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做了5次鉴定,基本认定是丁海玉的签名,“连丁海玉和代理人都承认了第一份签名是自己的。”主审法官遂判决金丰集团败诉,将判决书送达平罗工行。

当时是中午11点半,平罗工行已经下班,于是法警将判决书送到平罗法院,请求后者委托送达。事后该主审法官给丁海玉打电话,称没办法帮忙,已经判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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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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