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权退休是宪法权利

调查有多少人赞成和反对同龄退休,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不可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要残害一个人的肢体,也不可通过村民投票来瓜分一个村民的财产一样,是否符合宪法精神而不是人数多少才是依据

责任编辑:戴志勇

调查有多少人赞成和反对同龄退休,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不可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要残害一个人的肢体,也不可通过村民投票来瓜分一个村民的财产一样,是否符合宪法精神而不是人数多少才是依据

近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时,将原草案中“规定适当延长女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工作年限,实现男女平等”的内容删除的新闻,引起高度关注。

多年来,一些学者强烈呼吁立法机关废除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的歧视性规定,实行男女同龄退休。有关部门也曾发出文件称,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女干部和女高级知识分子可以延长退休年龄。但这些文件没有法律效力,未普遍执行,引起一些事业单位女性的反歧视诉讼。

图/向春

地方对退休年龄有立法权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在解释为什么删除这一条款时说,“规定职工退休年龄属于国家事权,地方立法不宜作出具体规定。”我认为,这一解释没有法律根据。所谓“国家事权”指国家立法保留的权力,而立法法第八条规定,我国立法的保留权力只限于:国家主权的事项、民事基本制度、犯罪和刑罚等十项基本内容,职工退休年龄并未列入其中。因此,这一理由不成立。

在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关系上,我国采取的是“法律保留”原则和“不抵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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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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