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法院该姓啥?——从曹大和案看铁路法院改革之路

曹大和被捆绑致死案宣判,绑死曹大和的列车长黄建成获轻判,该案似乎尘埃落定。但由此案引发的对铁路司法权之合法性的质疑却反而升温。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朱慧灵

自今年4月曹大和被捆绑致死案宣判,绑死曹大和的列车长黄建成获轻判,该案似乎尘埃落定。但由此案引发的对铁路司法权之合法性的质疑却反而升温。

6月2日,16名北京学者、律师、记者联署将《关于对铁路系统司法权进行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书》寄送全国人大。

这并非是针对铁道司法系统的第一次质疑,早在2005年,104名全国人大代表就提出了立法禁止在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法院、检察院的提案。此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多次建议废除或改革铁路法院,以防止司法权力的部门利益化。

事实上,多份中央文件提出需改革铁路法院。尽管因为部门利益的博弈,而使这一改革至今未能成功。但数位曾参与改革方案设计的司法界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总的趋势不可阻挡:即把铁路法院等专门法院从原有的部门、企业中剥离出来,移交给地方,使它们成为和普通县、区法院一样的地方法院。

曹大和案迷雾

张凯律师认为,除列车长黄建成外,乘警王壮也参与了非法捆绑,但至今未被追究相关责任。

4月17日,民工曹大和因疑有精神病而被列车长捆绑致死一案,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被告人黄建成紧急避险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但对黄建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曹大和家属委托的律师张凯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第一次开庭中,他3次要求法院传站在门外的重要目击证人成准强出庭,均被拒绝,直到过了质证阶段才被允许出庭。成准强认为,法院采信检察院公诉称,黄建成的所有捆绑行为都是“在周围乘客要求下采取”,与事实不符,他作为乘客之一曾一度提出强烈反对意见,还劝阻黄建成捆绑行为,遭其拒绝。另一女乘客也提出过反对但遭列车长喝斥,周围大多数乘客处于沉默状态。

曹的三同伴李永昌、陈洪光、兰明科认为,警方询问笔录中,“我们三个同行人和周围乘客见列车长经过,便向列车长提出要求,对曹大和进行约束”严重篡改了他们的证词。他们于2009年1月向贵阳铁路局运输检察院控告贵阳铁路公安处侦查人员涉嫌伪证罪,但至今无回讯。

4月底,曹大和家属熊堂连决定起诉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行政不作为和滥用职权,要求依法给予曹大和国家赔偿60万。代理律师张凯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张凯律师认为,除列车长黄建成外,乘警王壮也参与了非法捆绑,但至今未被追究相关责任。乘警不仅未依法救助,甚至证人成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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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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