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君王论】立法会“拉布战”

如果辩论能够拖延至翌日,政府的“铁票”便可能流失,为结果平添了变量。于是,民主派便展开所谓“拉布战术”,慢条斯理、长篇大论发言,一旦拖延到了凌晨。

为拖延时间他由朗读各州选举法开始,最后据说连他祖母的饼干收据都提了,终于创下了在议会连续演说24小时18分钟的纪录

前一阵子,香港立法会辩论和表决财政预算,结果用去近14小时。会议之所以如此冗长,并不完全因为辩论激烈或是观点精辟,而是牵涉一场巧妙的政治角力,有民主派政党希望通过进行所谓的“拉布战术”来改写预算案的投票结果。

事情的缘起是,虽然今年的预算案不至于不能在议会获得足够票数通过,但为了让它不致成为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获得赞成票最少的一份预算案(2003年百税齐加的那份有33票),政府绞尽脑汁,全力攫取议员手上的票,连本来因腰伤要留院医治的友好议员,也都被请出山,手持拐杖出席投票。但千算万算,却算漏了原定辩论和投票的翌日,将有7位亲政府议员早上会随同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去访问广州。因此,如果辩论能够拖延至翌日,政府的“铁票”便可能流失,为结果平添了变量。于是,民主派便展开所谓“拉布战术”,慢条斯理、长篇大论发言,一旦拖延到了凌晨,要到第二天才复会继续,这个策略便会“得逞”了。

但亲政府议员哪会如此就范?他们提出即使通宵,也要坚持继续开会并表决,坚拒留待翌日续会。而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亦作出继续开会的裁决,令民主派功败垂成。最后,预算案在凌晨一时获表决通过,政府成功抓到34张赞成票,让它不致沦为回归以来支持票最少的一份预算案。

这一场议会攻防战,令我想起美国参议员们常用的一套议会攻略——“filibuster”,即以冗长演说拖延时间,阻挠议案表决通过。这种策略通常见诸议会中的少数派,当他们发现手中没有足够票数去否决一条他们反对的法案通过时,在孤掌难鸣的情况下,为了力挽狂澜,其中一种对策,就是长篇大论,喋喋不休,以阻挠表决。这并不完全是消极之举,除了换取时间与当局再行谈判之外,希望引起公众注意,也是议员这么做的因由。

中文里我们暂时找不到一个与“filibuster”相应的概念或词汇,亦因此比较难翻译。“拉布”是香港人的惯用语之一,也是拖延战术的意思,姑且在这里暂时借来一用。

“Filibuster”原先是荷兰语,指的是16世纪活跃在加勒比海的英、法海盗,他们劫持船只以获取赎金。今天变成了政治术语,相信这里是引伸为挟持议会之意。当然如今挟持靠的不是海盗之刀剑枪炮,而是以冗长的演说妨碍议会运作。

美国参议院规定议员发言可以没有时限 (但众议院并不容类似情况出现),除非议会中五分之三的票数通过要其“收口”(cloture)。

“Filibuster”的最长纪录,1957年由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Strom Thurmond创下,在反对《1957年国民权利法案》(Civil Rights Act 1957)时,创下了连续演说24小时18分钟的纪录,打破了一位俄勒冈州参议员Wayne Morse在1953年创下的22小时26分钟的纪录——后者当时想阻挠的是一个有关石油的立法。Thurmond这个“长气袋”果然老当益壮,他到了100岁才卸任,成了美国历史上做到最老的参议员。

当时,Thurmond有备而战,不但备好润喉糖及麦芽奶片作为弹药,更夸张的是,据美国《新闻周刊》杂志(2003年11月24日那一期)的一篇文章《Filibuster: Not Like It Used To Be》披露,原来他事前的准备功夫还包括特地去一间蒸气房“脱水”,好让自己之后饮水亦不用为如厕而烦恼。一名助手亦特别在Thurmond的身旁为他准备了一个桶,以防万一。(什么用处?心照不宣吧。)虽然Thurmond支持的是种族隔离的做法,但为了拖延时间,他说起来便信口雌黄,由朗读各州的选举法开始,再到《独立宣言》、《美国宪法》、《人权法》,以至华盛顿总统的告别演说等等,天花乱坠,据说甚至连他祖母的饼干收据都提到了。

最后,他的助手因担心其身体健康状况而促使他退下火线。

其实Thurmond的做法也算不上独一无二,为了拖延时间,将《圣经》、《美国宪法》等朗读出来的议员大有人在。早在1930年代便有一位路易斯安那州参议员Huey Long,他不但朗读莎士比亚名著,甚至连烹调虾、蚝、菜汁的食谱,都是其拿手好戏。比起Thurmond,Long要值得同情得多,他要阻挠通过的,大都是对穷苦百姓不利的法案。他在1935年创下了当时的“Filibuster”纪录——15小时30分钟。

类似以冗长演说来阻挠议案表决通过的议会行径,在其他国家也有,虽然不至于像美国这么纵容或至少是管理松散。这种情况在英国叫作“talk out a bill”(直译为“谈论一个法案”),在日本叫作“cow-waddle”(直译为“蹒跚而行的母牛”),在加拿大更盛行于各级议会当中。

香港并不是美国,议会所承袭的英式议会传统是不容许议员发言离题的。香港议员是不应有理无理地,拿起一本《通胜》或《西游记》信口雌黄、口沬横飞,真的“大话西游”一番的。比起前述的Thurmond和Long,民主派议员其实一向都算很守规矩,立法会主席更可“温馨提示”议员发言重复,或者干脆裁决他们离题中止其发言——无论如何“议”,议员也不可以口无遮拦。

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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