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事小,失节事大?

我宁可看到杨某是因为没带够钱而羞愤动粗,或者酒后争吵行为失控,也不希望真的是像他和他的家人及辩护律师说的那样,因为失去了贞操而杀人

责任编辑:蔡军剑

我宁可看到杨某是因为没带够钱而羞愤动粗,或者酒后争吵行为失控,也不希望真的是像他和他的家人及辩护律师说的那样,因为失去了贞操而杀人

最近接连看到一些有关“贞操”的新闻,没想到这个在“五四”时期就遭到痛殴的词,今天还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先说一个奇案。19岁的杨某杀了一个女人,但是他在法庭上振振有词,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这个女人剥夺了他的初夜权,让他丧失了一个男人的贞操。这个女人是43岁的邹某,事发前在深圳福田区上沙广场招嫖。杨某随同她来到一出租屋发生了性关系,邹某伸手要钱,杨某挥刀要命。杨某的辩解是,他酒后迷糊,上当受骗,痛失贞操,如遭强暴。

也许与邹某发生性关系,的确让从未有过性经历的杨某后悔。但是要说这是强奸,法律恐怕很难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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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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