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一臂之距”,寻找新的文艺管理模式

政府不必亲自出面,决定这个可以演,那个不能演,社会自有能力鉴别艺术品的良莠优劣。艺术最最需要的养分就是自由

责任编辑:戴志勇

编者按:7 月29日,中宣部、文化部出台 《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较明确的改革时间表:除新疆、西藏外,各省和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年底前都至少要完成一家直属 院团整体转企改制。具体如何改革,国有文艺演出院团才能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本文提供的思路,或可供参考。

政府不必亲自出面,决定这个可以演,那个不能演,社会自有能力鉴别艺术品的良莠优劣。艺术最最需要的养分就是自由

中国表演艺术机构——如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都曾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现在,这一切正在改变。

为了改变的步子更坚实些,需要对未来演艺业宏观管理改革有明晰的战略构想。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言:“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 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关键是如何界定政府和文化机构的未来“身份”。

 图/向春

政府不再直接办演艺

就演艺业改革而言,政府角色其实很简单:“制定政策、实施监督、提供服务”。比如:确定演艺业发展的战略规划;通过不同的制度安排影响演艺业的布局 和方向;根据国际规则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引导制定行业标准;通过立法等规范演出市场,保护知识产权等等。文化行政机构的改革举措,大多含有对原行政力的某种 “解构”,缩小其作用范围与力度,乃至瓦解原有行政权力发挥作用的根基,构建新的管理框架。

比如,目前很多演艺团体仍属国有,即便产权多元化,政府仍对重点艺术表演机构有财政支持的义务。非营利艺术表演机构有政府投入,必然要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打交道,接受后者的监督;营利性艺术表演机构则更多地接受来自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再如,假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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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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