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林改:最后一块计划“堡垒”开裂

“市长这么大的官,怎么可能撒谎?”截止到2006年12月25日,伊春市6623户林业工人通过各种支付方式获得林地承包权。然而,在8万公顷林地上的试点改革,能否在伊春400万公顷林地乃至更大面积的推广?
 

  从国务院决策之日算起,伊春林权制度改革已历时一年。在林业工人获得林地经营权8个月之后,改革试点所覆盖的8万公顷林区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在去年启动的林权改革中,伊春的林业工人蒋永彬、陈玉琢、王铁波成为了中国第一批合法拥有私人林地的幸运儿。为了自己和家庭的未来,他们正在竭尽全力地培育、看护着自己的林地。这是过去50余年没有出现过的情形。

  听到消防车凄厉的警报声,42岁的陈玉琢腾地站起来,冲到零下30度的室外。几分钟后,他推门进来,对同伴蒋永彬摆摆手肯定地说:不是去林子方向的。对话的两个男人是伊春市乌马河林业所的林业工人。

  这让人印象深刻。仅仅在8个月前,这种对森林防火的关心之情绝无可能。端着酒杯旁观的王中效心知肚明,“林子现在是他们自己的。”这位伊春市乌马河林业所书记说,“能不关心吗?”

  去年4月底,位于黑龙江省北部的伊春市启动了全国首个国有林权的试点改革。这个小兴安岭纵贯全境的森林城市里,商品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50年不变,且允许承包林地和林木依法有偿流转。

  陈玉琢、蒋永彬甚至包括王中效都在改革中拥有了自己的林地。

  国有林业被视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块“堡垒”。这被称为继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的“第三次土改”。

  在8万公顷林地上的试点改革能否在伊春400万公顷林地乃至更大面积的推广,仍需观望。在改革之初,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中的林业工人很难相信改革真的来临了。

  林改第一槌

  有半年的时间,35岁的蒋永彬拒绝相信林业所所长和书记关于林权改革的解释———国有商品林的林地承包权将出售给他们这些林业工人,他们对林木拥有自己的处置权。“国有林变成私人的,这太不可想象了。”他说。

  几个月后,2006年4月,在伊春林改启动仪式上,他竞拍下了伊春第一块林地的承包权。他的这次竞买,被伊春林管局称为“林改第一槌”。

  4年前,蒋永彬调入了乌马河林业所,因为这个地方距离市区只有5公里,是最近的林业所。14年前,他子承父业成为林业工人,只是,他现在的工作是种树,而非伐木。由于过度采伐,曾经满眼林木的地方已经无木可伐。

  改革的风声很久以前就有所耳闻,蒋永彬并不认为这是真的。他的同事陈玉琢更干脆拒绝,“我可不想几万元打了水漂”。

  事情的转折出现在2005年年底。在一次与工人的对话中,伊春市市长、林业管理局局长许兆君再次承诺改革是有利于林区工人,并当众给犹豫不决的职工们算了一笔账,算账的结果显示,这会是一笔好生意。

  陈玉琢开始相信改革真的来临,“市长这么大的官,怎么可能撒谎?”他说。

  精明的蒋永彬则探听到可能出售的林地,他数次上山勘察,试图寻找一块自己满意的林地,“6万元可是我的全部家当,我不得不小心。”他对记者解释。

  几个月后,林地的评估价出来,蒋永彬看上的那块9.3公顷林地,价格是8.5万元,如果一次性付款,还有28%的优惠。蒋决定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他要支付62901元。钱成为大问题,此时他每月工资仅200多元,几个月后,才上涨到350元,他的全部积蓄只有4万元。

  他首先需要说服妻子,只有通过妻子,他才能向岳父借到钱。

  妻子首先反对,孩子上学要钱,生活要钱,如果把钱全部投到林地上,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效益?为了补贴生计,妻子开了一个家庭小旅馆,两个人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为什么要买林子?

  蒋颇有远见地告诉她:就是以后林地转让出去,我们也能挣到十几万,更不用说十年后林子的收益了。妻子被说服后,他又用充满诱惑性的语言对开木材加工厂的岳父说:现在原木紧缺,即使以后我还不了钱,我那林场的木材还能给你提供原料。

  岳父爽快地借钱给他。

  蒋永彬还要得到自己父亲的许可。他知道父亲的软肋所在———希望能为自己9岁的孙子(蒋的儿子)积攒一笔钱。蒋永彬说:“我买下林子,就是为了留给孩子一笔财富,十年后,这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父亲也无法拒绝他的解释。

  2006年4月29日,伊春林权改革在乌马河林业所启动,蒋看上的那块林地第一块被拍出。当时有三四个人表示出购买的意向,蒋永彬说服了与之熟稔的竞购对手,以高出底价2000元的价格拍到承包权。

  其后,陈玉琢也以2.96万的价格拍得10.5公顷土地的承包权。他向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借了2万元。和以前借钱不同的是,这次亲人们尤其爽快。“他们相信这是一笔好的投资。”陈玉琢说。

  据伊春市林权改革办公室的数据,截止到2006年12月25日,伊春市8万公顷试点林地承包任务已完成。6623户类似于蒋永彬的林业工人通过各种支付方式获得林地承包权。每户拥有原则上不超过10公顷的林地承包权。

  “试点改革,就是要实现户户有其山、家家有其林的目标。”伊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华景伟说。

  望远镜和警示牌

  拥有自己的林地后,蒋永彬开始了未来规划。不久前,他刚刚完成了5月份种树前的准备,雇人平整了他的9公顷林地,并挖了1万个树坑,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这些坑将被种上树苗。

  这两项投入花费了他4000元。这是他多年来少有的细心工作。

  “在过去,没有人会这样认真工作。”他说,“我们不关心种下的树会不会成活,那和自己没关系。”他过去的最高纪录是每天种下1000棵树,这个速度显然远远超过正常操作水平,树苗的成活率非常低,通常死去。

  如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一样,产权改革前的国有林区效率同样低下。“虽然说职工是林场的主人,但是他们找不到主人的感觉。”一位林业局官员说。

  结果是多年造林不见林。“如果按照正常的成活率,这么多年造的林伊春应该连屋顶上都有树木。”这位官员说。

  令官员头疼的问题不仅限于此。每年春秋两季进入防火季节,刘军就无法入睡。他是翠峦林业局么河林业所所长,不知怎样才能保证他管理的8000多公顷林地万无一失。

  这也是伊春所有林业局官员共同的难题,伊春400万公顷的林地,最多时一个月内发生火情火警40多起。

  同时,由于有80万公顷的林农交错面积。农民毁林开荒、盗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仅1999年至2003年间,伊春农民毁林开荒面积就累计达3500多亩,以至于后来看到盗伐者,林场职工都熟视无睹。

  产权改革再次证明是“灵丹妙药”。作为15个改革试点的(场)所之一的么河林业所,刘军的工作由处理过去那些令人头疼的问题,转变为替那些拥有自家山林的职工寻找短期就能收益的项目。

  现实中,情况正在朝好的方向改变。在林权改革后的十几天春季造林期中,5000公顷荒芜了多年的林地被它们的新主人种上了树苗,还有500多公顷土地退耕还林。

  “到了承包人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了。”刘军说,他也是承包人之一。在这次改革中,他也以2万元的价格,拥有了10公顷的林地。

  么河林业所的工人王铁波在有了林地后,和其他拥有林地的同事们联合起来,轮流看护自己的林地。有的人甚至购买了望远镜,每天从镜头中观察自己林地里的动静。

  更有“凶狠者”在自己的林地前竖起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令人心惊肉跳的话:谁敢动我的林子,我就整死谁!这种威慑显然起了作用,在其后的8个月内,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王铁波并没有放出这样的狠话,现在他正忙着培育2万袋木耳,这些木耳不久后将被放置在林间空地上,等待开春以后收获。这个林下经济项目有可能为他带来2万元的收入。

  王的房间摆设简陋,21英寸的康佳牌彩电已是多年前的产品,床头上是20年前流行的卡式录音机。但是这位45岁的内向的林业工人并没有多少抱怨,对于改革,他的评价颇为幽默:那是相当地好。

  穷则思变

  蒋永彬目睹这个曾经被称为“林子上的城市”如何逐渐失去光彩。在他幼时的记忆中,进入茂密的森林必须互相叫喊,否则就很容易迷路。而“现在一切都变了”。伊春是满语的译音,意为“盛产毛皮和衣料的地方”。

  2003年,伊春市长兼林管局局长许兆君上任伊始,发现这个城市正经历资源性城市所有的痛楚。

  由于过度开发,林区的活立木总蓄积由1948年开发初期的4.48亿立方米下降到2.1亿立方米。

  尤其是1980年代中后期开始,伊春市可采森林资源消耗了98%。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这座“林子上的城市”的采伐量从1970年代的750万立方米下降到现在的134万立方米。

  这是所有国有林区面临的现实。黑龙江森工总局下属包括伊春等40个林业局,每年的木材砍伐量从1987年的1260万立方米下降到2006年的419万立方米。

  2005年,黑龙江森工系统180万国有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76元,仅为该省200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3.作为政企合一的伊春市,30万林业职工,2005年平均月工资只有310元。

  要求改变的力量在20年前就从内部滋生。1983年,最早陷入困境的伊春桃山林业局呼兰经营所开始实施职工承包林地的管护和搞林下经营。但由于缺少改革依据,国家的补偿又不到位,导致这一改革最终夭折。

  1998年,伊春林管局尝试制定了“林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希望借此解决林区资金匮乏的问题。2003年,桃山林业局开始允许个人承包国有林。三年后,已有9461公顷林地由国有变成了民有。

  2003年6月,国家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文件规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

  2003年8月,伊春市向上级提出林权制度改革的申请,许兆君先后到北京与相关部委进行沟通达50多次。为了将改革推开,这位哲学博士出身的市长甚至越级汇报。有人将许兆君这种行为称为“隔着锅台上炕”。一位熟悉内情的官员透露,许对此的反应是:我不隔着锅台,我怎么上得去炕呢?你不让我上,我就得隔着上。

  这位官员承认,改革过程就是各方利益的博弈过程,每次上报的方案,最终保留的只有二三条,其余的都被否决了,方案前后被修改了20多次。

  后来许兆君承认,国有林权的改革思路,就是借鉴农村土地改革的成功经验。最终争论的焦点在于:允许不允许战略投资者进入?林区干部能否参与承包?

  最后的结论是,改革的范围仅限于国有林区的正式职工,先在5个林业局的15个林(场)所试点。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参与承包经营。

  2006年1月4日,新年上班后的第一天,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正式确定将伊春设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并认为“伊春的试点是落实中央决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林区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

  能否大规模引入外部投资

  经历了拥有人生第一个私人林地的兴奋之后,蒋永彬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投入,但是他发现资金开始难以为继。

  这是所有的兴奋的“林场主”清醒后将要面临的问题。和农业一年一收的规律不同,林业是一个长期的收益项目。由于承包出去的林木大都处于成长期,收益期可能在10年之后或者更长时间。

  在收益期来临前,林场主们需要继续投入,承包者终于碰到了让他们睡不着觉的问题。

  蒋永彬盘算了一下今年春季的植树投入。在先期投入4000元以后,他将为1万棵树苗投入3000元,而且必须雇人种树,这又是上千元的投入,3年抚育期,又是一笔投入。而此时,他为了拥有这片林地,已经倾其所有。

  改革方案的设计者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鼓励承包者开发短期就能收益的项目,比如在林间空地种植经济作物。几天前,陈玉琢从伊春的林科院报名回来,准备学习五味子的种植方法。五味子是一个市场需求很旺盛的经济作物。

  而出售承包权的资金收益也将全部用于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森林的防火以及病虫害的治理。此举试图解决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难题。

  但是这似乎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承包者面临的问题背后是产权的深层次问题。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伊春市委书记杨喜军给出了一个解决思路:用林木资源抵押得到贷款、得到资金上的支持。

  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国有林还是集体林,都属于国家财产。虽然承包户拥有了林地的承包权,但却无产权证,这就意味着资金紧缺的承包户无法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据伊春林业局官员透露,林权证的问题,伊春市正与国家林业局协商,最有可能的解决办法是国家林业局将提供一个林地经营权证来代替林权证。“但相关法律应该予以修改。”这位官员说。

  难以厘清的产权问题也许在未来某个地方等待改革者。一位曾在伊春调研的林业专家发现,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存在一些外来投资者出钱,本地职工出名的承包模式。这种模式引发的产权纠纷在以后将会出现。“这也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位专家说。

  林权改革的设计思路是最终实现林权流转,而伊春的活立木产权交易市场也正在建设中。据一位官员透露,在这个市场中,林权将被允许自由转让,交易对象没有限制。林业职工此次获得的承包权就是原始股。交易放开后,这个原始股将只涨不跌。

  这位伊春林业局官员认为,林权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仅仅靠林业职工没办法解决林区的发展问题。

  更多的担心是,大规模的战略投资者进入,是否会造成大量的林业工人失去赖以生存的林地,以及森林资源的破坏。在南方,集体林改革过程中,就曾出现类似的教训,投资者进入后,大量森林被砍伐。

  但是这位官员否认了这种担心,他认为,就是大量战略投资者进入,也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获取森林资源。

  不过目前看来,这种担心没有必要。端着酒杯的陈玉琢再次摆摆手:“就是卖房子,我也不卖林子。房子还可以租,林子卖了就失去了生存之本。”喝下那杯酒后,他指了指本报记者说:“十年后等林子收益了,我比你还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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