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花园盗版案一审宣判:罚款并追究刑责

孙显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单位——成都共软被判处罚金877万余元,并罚没违法所得292万余元。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番茄花园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单位和洪磊等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起打击软件盗版刑事案例

商业软件联盟认为,这是我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成功刑事案例。

根据判决,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共软)以及4名相关被告人孙显忠、洪磊、张天平、梁焯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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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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