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090827)

767.12亿元中的那个0.12亿元,放在整体数字里,是四舍五入的忽略项;而1200万元,放到10个年运营额100万的社会组织中,一定是他们精心规划的工作重点。可见同样一分钱的结果实现是不同的。

责任编辑:史哲

评审:何雪峰 彭远文

No.1 慈善捐款因何转入财政

《南方都市报》,8月21日,作者:贾西津

(原文摘编)“八成地震捐款可能转入政府财政”,民政部坦言这是受现实体制所限。

社会组织与政府都具有“公共性”,社会组织与政府花钱有何不同?比如赈灾,政府要考虑全国地区平衡、各项救灾需求的轻重缓急、灾区与其他地区其他公众的反应、赈灾与其他社会目标的权衡等等。所以政府做出的最后决策,全局观强,却未必切中该事该地;调度有力,却未必适应当事人需求;另外,政府通过层层运作,对资源的最后使用把握较低。举个简单的例子,767.12亿元中的那个0.12亿元,放在整体数字里,是四舍五入的忽略项;而1200万元,放到10个年运营额100万的社会组织中,一定是他们精心规划的工作重点。可见同样一分钱的结果实现是不同的。

但现实是,我们的社会组织变成了替政府收钱的,而非花钱的。社会组织不作为花钱机制,如同企业不作为利润机制,组织的特定社会功能实际已经不在了。

首先,政府包揽责任的惯性依旧强大。重大灾害,政府总是强调社会捐款统一接受,统筹调拨,全盘考虑,指定捐款路径,2007年《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明确将民政部门等政府机构作为组织与接受捐赠的主体。普遍的社会组织事实上没有募捐的法律资格。社会自发捐款最终转入政府账户,是有法律前提的。

其次,动员性捐赠的途径远强于志愿捐赠机制的发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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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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