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权力制约与权利救济的平衡

当今中国常有这种现象:人们比较同一位阶的不同行政机关之间权力差异时,其标准是能否拘人、封门、扣押物品。某行政机关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这个部门越“有权”。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当今中国常有这种现象:人们比较同一位阶的不同行政机关之间权力差异时,其标准是能否拘人、封门、扣押物品。某行政机关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这个部门越“有权”。如公安部门可拘押人员、查封公民与法人物品、搜查住宅,被公众视为最强势的行政部门;而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不能拘人,但能对公民财产依法作出处置,被视为次于公安机关的强力部门。

普通人对行政机关的这种比较,实质上是对行政强制权力的认知。行政强制,是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权力,但因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安全,此项权力一旦被滥用,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侵害、对社会公平的侵蚀也是巨大的。事实上,滥用行政强制权力的案例屡见不鲜,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法治进程一大痼疾。在此背景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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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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