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雨表:内幕交易的新功能?

2007年11月份,内幕知情人出售与购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是24∶1——金融危机的急风暴雨随即而至。2009年9月份的时候,内幕知情人出售与购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已经达到30∶1,让人心惊肉跳的一个比例

责任编辑:余力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07年11月份,内幕知情人出售与购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是24∶1——金融危机的急风暴雨随即而至。2009年9月份的时候,内幕知情人出售与购入其公司股票的比例已经达到30∶1,让人心惊肉跳的一个比例

股市危机之后,美国监管当局喜欢找几个内幕交易人出来问罪。果真如此,那倒是件好事,说明金融市场的问题并不严重。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监管机构没有下大力气追查内幕交易。金融危机中的坏人坏事太多,相对而言,内幕交易的危害实在是比较小。豺狼当道,安问狐狸?

只问个人,不问公司

内幕交易是从美国传来的概念,是指根据内部信息而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按照美国相关法律,要打击的对象是个人,而不是公司。第一,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关于自己股票的信息,是自己的财产,不存在什么盗窃或窃取的问题。再有,如果公司买卖自己的股票,那就是为了所有股东而进行交易,当然也就谈不上是盗窃或行窃了。至于一个公司的行为是否会损害市场的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那就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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