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口聚氯乙烯反倾销

中国商务部28日公布2009年第69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29日起,继续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中国商务部28日公布2009年第69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29日起,继续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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