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士提价被指违反价格法

上海市把出租车提价列入了必须听证的范围,最近一次的提价使上海成为了全国打的最贵的城市之一,但却没有听证。这样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违反价格法?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殷卫兰

 图/CFP

上海市把出租车提价列入了必须听证的范围,最近一次的提价使上海成为了全国打的最贵的城市之一,但却没有听证。

这样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违反价格法?如果是为了保证出租车运营收益,为什么一定要提价,而不是降低出租车的“份子钱”?上海多名法律人士发表了看法。

上海最近的出租车提价,使上海和深圳一样,成为内地出租车价格最高的城市。

10月9日,上海市发改委宣布,该市自10月11日起调整出租汽车运价。仅市区出租汽车起步价,白天就从11元上涨为12元,晚上11点后从14元上涨为16元,每公里价格亦有上涨。

在世博会召开在即和高油价的背景下,上海出租车此次提价被认为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然而由于未按价格法规定召开听证会,引起法律界人士的诟病。

谁受损?谁得益?

此次提价是上海继2006年之后出租车价格的又一次上调,沪上媒体将此调价一般称为“再次启动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所谓“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是指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直接挂钩。上海市发改委负责人称,由于自上次提价以来油价持续上涨,且为了迎接世博会,上海出租车将于11月1日起强制使用93号汽油(比原来的90号汽油每升提高0.85元),故产生此次“联动”。

该次“联动”是以沪发改价管(2009)016号的形式生效的。该文件的全称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同意本市实行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的复函》,复函同意出租车主管单位上海市交通港口局的提价申请,并于10月9日以“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提价被主导者认为有助于提高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上海市发改委提供给南方周末的一份《本市再次启动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宣传提纲”中提到:按2008年的营运参数测算,若起租价调整1元,出租汽车可对应每升约0.79元的油价变化;若超起租公里运价调整0.10元,出租汽车可对应约每升0.35元的油价变化。不过有经济学家指出这一测算的科学依据不足,只有在客流量不变的情况下,提价才会增加出租车司机收入。但按市场规律,价格上涨必然带来客流量降低。据悉,事实上,提价之后,上海的打车族明显减少,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部分拼车网上有关“提供拼车业务”的帖子几天里增加了约30%。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提供拼车服务的车辆属于非法运营,属于被打击的“黑车”之列。

多位出租车司机对南方周末记者称,调价初的几天营业额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特别是晚间下降更明显。经此次价格调整,晚上11点后的上海出租车的起步价为16元,三公里以上十公里以内每公里3.1元,十公里之后每公里为4.7元,均为全国内地之最。

在提价的同时,上海此前对出租车司机每月500元左右的补贴也将取消。该补贴是上海市在油价上涨时为弥补出租车司机收入降低实施的,相关款项来自政府财政和出租车公司。因此,政府和出租车公司也被认为是此次“联动”的主要受益者。

专家:“联动”不能取代价格法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此次出租车提价并未按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走听证会程序,这一反常举动引起诸多法律界人士的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等多方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为与价格法配套,国家发改委于去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亦作了类似规定,并要求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

根据这一规定,今年3月19日,上海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其中出租车运价的定价被明确列入听证目录,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属必须听证的范围。

上海律师富敏荣认为,此次上海出租车价格调整未举行听证,既违反了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又与上海市发改委自己公布的《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相矛盾。

上海市发改委相关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说,此次出租车调价之所以没有举行听证会,是因为2006年5月上海出台了油价运价联动机制,而该机制出台时举行了听证,因此此次出租车调价不需要听证,以后调价也不再听证。

然而此解释却引起多名法律界人士的质疑,认为此举开了价格听证制度的一个危险先例。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必风认为,出租汽车运价联动机制方案的听证,实质上是对价格制度设计的听证,而价格法第23条的听证,则是对是否调整定价、调价幅度应该多大等问题的价格实施听证。前者并非法律规定必须实施听证的事项,当然更不能以此来代替价格实施听证。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邹荣认为,联动机制本身的合法性值得商榷,因为价格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已经确定了出租车价格生成的机制和程序,而联动机制等于另外又生了一套机制和程序,容易让人理解为是用以规避价格法的约束。

提运价还是降“份钱”?

受访司机均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与提运价相比,他们更期望公司的“指标”有所降低,所谓“指标”是指出租车司机每月上交给出租车公司的牌照租金等费用,俗称“份钱”。上海市每辆出租车的月指标在万元以上,为全国最高。有出租车司机计算,每班车要开到12个小时,以后赚的钱才真正是给自己挣的。

对出租车行业有着深入了解的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陈宪认为,除了油价之外,“份钱”是决定出租车价格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上海市出租车的份钱偏高,有很大的下降空间。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上海出租车的“联动”机制中,只是将运价与油价挂钩,却并未触及“份钱”。陈宪称,降低份钱就要触及出租车公司的利益,某些部门可能并不愿意做。陈宪曾做过计算,因为“份钱”的存在,上海的出租车公司每年从每辆车上可以赚8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海专家认为,或许正是因为“份钱”的敏感,上海出租车提价才不再召开听证会,因为一旦听证,“份钱”问题就必然要被出租车司机提及,而这正是令有关部门头痛的问题。

袁裕来称,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31条规定,定价机关制定定价听证目录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未举行听证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布定价无效,责令改正。按这一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或国家发改委应宣布上海市此次出租车价格调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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