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正岂能关门进行

我们建议在立法审议中要及时将选择的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向地方人大和政府行政部门、各大学法学院和研究机关以及法律实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且要反复审议、几易其稿,以解“部门立法”之弊。
  一部举国寄以厚望法律的修正,在部门主导起草下,甫一开始就不伦不类,如何能让我们轻言托付?
 
  曾经为媒体热炒并为公众耳熟心热的三审终审、立案登记等等能极大地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民事诉讼制度,将极可能成为泡影。来自《凤凰周刊》2007年第 19 期的报道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是一个临时的、对局部问题的修订案而非以前有报道所称的修正案。这一民事诉讼法修订案草案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并非之前媒体进行广泛报道的民事诉讼法修正专家建议稿,该建议稿虽六易其稿,但最终仍未能入局审议。主持起草民事诉讼法修订专家建议稿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江伟称,对于最高院提交的民诉法修改建议稿——“我们连条文都没看过。一直处于保密状态”。
  这又是一个关门立法、部门立法的典型。一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规定民事诉讼基本程序的法律——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起草,居然只是由最高法院一家来进行,并且一直处于保密状态,连对专门研究民事诉讼法的专家也是神龙不见首尾。这种对于法律草案的起草的态度,显然是逆当今世界法治化的潮流,也是逆当今中国立法民主化的潮流。
  现代法治,体现在立法程序上核心就是立法民主化。立法民主化核心就是法律是由多数人经过博弈而产生,而非个别人或者少数人意志的产物。因此,要体现立法民主化,就必须做到两点:一是从法律草案到正式文本都必须公开,做到信息透明,便于公众与代表讨论与审议;二是法律的起草到审议直至表决,必须有多方参与,进行博弈,才能充分体现程序公正和体现多方利益的平衡。当今中国存在“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积弊,落实这两点就显得尤其重要。
  立法民主化是当今世界惯例,也是时下中国立法的潮流。从法律草案的委托立法、立法听证、法律草案的公开,到法律草案的多次审议与公开表决,这些年立法趋向于日渐民主化。立法民主化向纵深推进的一个表现就是拒绝“部门立法”,在法律草案的起草上信息公开与多方参与或者委托第三方起草: 2002 年重庆立法机关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 2004 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就尝试将地方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委托给了有关学术研究机构;今年 3 月,北京市政府探索采取直接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将法规规章草案交由中立的专业人士或者组织起草;今年7月,重庆市在全国率先正式建立政府立法回避制度,规定与某一立法项目有直接明显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查和评审,不得主导立法进程;而举国瞩目的物权法草案更是最高立法机关在两个中立的专家组建议稿上组合而成,并在审议前就下发到地方人大和政府行政部门、各大学法学院和研究机关、法院等法律实务部门,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这些都表明,法律草案在起草上信息公开与多方参与,拒绝“部门立法”,正在高层与地方、在官方与公众中已经达成广泛的共识,形成一种立法的潮流,其中尤以物权法的立法过程,激发了国人对于立法民主化从此腾飞的想象。
  正是基于此,我们对于几乎与物权法同等重要的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的修正,选择由最高法院单方关门起草的草案,表示强烈的遗憾。
  从草案目前透露的内容来看,正印证了人们对其实现“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怀疑。草案主要从执行和再审两方面进行了修改,而三审终审制,法院不得拒绝当事人诉状、立案登记、强制答辩等诸多诉讼改革措施是只字未提。法院基于人力、物力短缺的考虑,当然不主张三审终审制,但法律是否应当设立某种制度,却不能仅仅考虑司法者的方便。“立案登记”制度不见踪影,想来也是源于“部门立法”。法院当然不愿意对某些案件予以受理,但民事诉讼改革的核心就在于方便群众诉讼,让群众“有冤可伸”。不仅对于方便群众诉讼的一些制度,草案付之阙如,连一些监督措施,也在被监督者自身起草草案时有意无意地省略了,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对法院执行环节监督的权力。郑功成委员在审议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修正案草案对执行难的解决,对法院的规定比较清晰,但是对检察院的规定却不足,即只赋予了检察院审判环节、裁决环节的监督权,对执行环节的监督权被遗漏了。”
  德国法学者拉德布鲁赫说:“只有立法者自身服从法治的条件下,立法才能托付给立法者。” 一部举国寄以厚望法律的修正,在部门主导起草下,甫一开始就不伦不类,如何能让我们轻言托付?因此,我们建议在立法审议中要及时将选择的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向地方人大和政府行政部门、各大学法学院和研究机关以及法律实务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且要反复审议、几易其稿,以解“部门立法”之弊。
  (作者为检察官)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