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撬动风险社会的日常民主

公众参与的方式不仅是听证,还有社区会议、公民评审团、公共调查、公众辩论、焦点小组、乡镇电子会议等,国外公众参与的方式达数十种

责任编辑:戴志勇

■编者按:近年来,公众要求参与政府决策,维护自身权利以推动社会进步的行为越来越常见。孙志刚事件中的“三博士”与厦门PX事件中的“厦门人”,成为公民参与的典范。近日,广州市政府回应公民申请在网上公布财政预算,广州番禺区居民对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关注,可谓公众参与的最新案例。

究竟什么是公众参与?这种新型民主的现状、运作方式以及对中国民主进程有什么影响?南方周末就此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先生。

■公众参与的方式不仅是听证,还有社区会议、公民评审团、公共调查、公众辩论、焦点小组、乡镇电子会议等,国外公众参与的方式达数十种


公众参与式民主刚起步

南方周末:近年,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成员李德涛向财政部等十多个部委及十几个城市政府发出财政预算的信息公开申请。终于,广州财政局近日把各部门预算在网上全部公开。怎么看待李德涛的这种努力?

蔡定剑:这是公民对预算公开的一种主动参与,是典型的公众参与式民主。

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如果与民众形成互动,开放决策,以各种方式听取、采纳公众意见,就是公众参与。

公共财政预算是当前公众参与开始活跃的领域之一。其他还包括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如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艾滋病防治等;城市规划;公共事业管理,如价格听证等重大听证制度等。

在立法领域有立法听证和各种利益集团的游说,基层治理也有公众参与。

南方周末:公众参与主要靠民众的觉醒?政府起了什么作用?

蔡定剑:推动公众参与的主要力量,有非政府组织、公共知识分子、律师、媒体。主要是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在推动,但前提是政府必须开放决策。

南方周末:但是,价格听证逢听必涨;立法听证,刚开始各级人大都挺积极,搞了两次,并没形成互动机制。是否说明当前的参与不容乐观?

蔡定剑:以前的城乡规划法一个字都没提公众参与,2007年修改就在好几处写了。全国人大的立法也说,以后法律都要在网上公布,有些要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参与不仅政治上合法,在法律上也开始成为制度。

不过,总的来说,中国的公众参与很初级,甚至是假参与。不少部门只是简单发布信息,或拉专家做戏,治老百姓。我去调研城乡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地方官员说,图纸只在规划大厅和工地展示。

公众参与大致有八个阶段:操纵,训导,告知,咨询,展示,合作,授权,公众控制。公开公示、听取意见、听证,只是最初阶段。最后是一种对话性的决策转移,由政府决策变成公民决策,或共同决策。这种民主已经很精细。

在中国,2003年是公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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