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行医:部门批复VS国家法律

一起发生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死亡事件引发思考,本不应存有争议的“非法行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变得扑朔迷离?

责任编辑:赵凌 傅剑锋 实习生 殷卫兰

一起发生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死亡事件引发思考,本不应存有争议的“非法行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变得扑朔迷离?

卫生部: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公立医院的实习医生如果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并且情节严重,可以成为刑法中的非法行医罪主体。与江湖游医相比,公立医院里的非法行医现象欺骗性更强,危害更大。

11月3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了三年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女教授熊卓为在本院接受治疗后死亡的案例,报道中提到,有三名参与死者治疗的医学院学生没有行医资格,属于非法行医,一时震动全国。

报道次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即发表声明,“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其中多次提到我院‘非法行医’,其报道内容失实……令全院教职员工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慨!”

后经证实,三人当时皆为实习医生,事发时均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同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但同时要求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针对临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11月5日,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刘文秀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一般医院如果出现没有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给患者看病,可以断定是“非法行医”。但是作为“教学医院”的这所著名医院,出现实习医生参与治疗情况,则可能是管理不严的问题。

同一天,在该案二审开庭当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向媒体通报,再次坚决否认存在非法行医行为。与此同时,中国医师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称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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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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