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案的教训

责任编辑:邓瑾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在南京乌金纸失密的案件中,南京金线金箔总厂厂长李宝祥曾各处报案,但却遭遇了“告状无门”的尴尬。这与我们法律和执法体系不健全不无关系。

公安部门的主流业务是社会治安以及其他犯罪,商业间谍案的界定,被认为当属国家安全部门、保密部门管辖。况且,一般涉密案件的企业都是跨地区、跨国、跨部门的复杂国企,侦办远非单独一个地方公安局所能承担。

而安全部门的主要精力则是放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大的政治、经济、军事事件上,仅是国内厂商之间的窃密行为,国安很少插手。

保密局体系,虽然目前在向积极和进攻方面改革,但传统意义上,没有侦查权,仍是以防守和行政为主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莫希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