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打击信用卡犯罪司法解释非法提供1张以上信用卡信息构成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涉及1张以上信用卡的,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

12月15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下称《解释》),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

据介绍,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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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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