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魅力榜·学者】赵长青 抗辩之魅

重庆,一座气喘吁吁的山城。“打黑风暴”令这个西部大都会血脉贲张。空气中嗅得出的紧迫,与雾霭的阴湿、辣子的呛人混在一起;有人覆灭,有人挣扎,有人狂欢。

在10月底以前,赵长青的日子过得很平静。75岁的老人,功成名就、衣食无忧、身体康健、子女安好。

“是啊,折腾什么?何苦跑去为黑社会辩护,招来骂名?”他女儿有些恼火,她从网上看到自己的父亲被说成是“黑社会的狗头军师”、“西南政法大学的败类”。

赵长青反驳:谁说那是黑社会?1849件公诉证据中,没一组证明此项罪名成立。他的声音高上去八度,仿佛又回到了法庭。

赵长青教授 图/阮藐藐

10月26日上午9时半,“红顶商人”黎强涉黑案在重庆五中院开庭。44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着深色西服端坐在刑庭右侧,现场有些压抑。前来听审的不少是重庆司法界头面人物,一眼就认出了坐在辩护席首位、身材瘦矮、头发花白的赵长青。

重庆相当数量的政法官员出自西南政法大学,那天法庭上下诸多“人物”,都是赵长青的徒子徒孙。

果不其然,老先生又一次语出惊人。他坚持:“打黑”不是“黑打”,“务必审慎”。

5天之后的子夜,“黎强案”一审结束,并未宣判。赵长青回到家中,身心俱疲。接手此案后,他曾连续熬夜。

一觉醒来已近中午。他浑然不知:自己睡了多久,网络舆论就骂了多久,并且仍在持续。

在此之前,赵长青的刑辩从来是叫好声一片。

1995年他担任新疆克拉玛依“12·8”特大火灾案400多个受害者家庭的代理人,亲自撰写了长达1.5万字的代理词。这篇文字一度被律师界奉为圭臬。基于此,两年后的刑法修订案,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期由5年上升到7年。

他经办的案子中,有过“刀下留人”、“起死回生”的先例。多年以前银行信贷员邹某贪污公款2800多万,案发后携款890余万潜逃,被判死刑。死刑命令下达后,邹某突然检举同监舍中有个隐姓埋名的抢劫杀人犯。赵长青获知后,两次到北京向最高法院报告,请求停止执行,核实当事人重大立功情节。最终,这桩“铁案”改判死缓。

从1982年开始,他先后担任450余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重庆綦江虹桥垮塌特大事故、重庆开县“11·23”特大井喷事故等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都由其担纲主辩。

在他的书房,联排的矮柜里堆满各式卷宗,赵长青经办的所有案件,都能查阅到原始档案。那些早已发黄的牛皮纸信封里塞满他叱咤法庭的威严时光。他是学术界公认的刑法研究大家。1997年,他参与《刑法》修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黑社会组织”相关问题国家级课题组组长。

只有提到妻子的时候,乐观而富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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