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保联合会“净化”百花湖"

"中华环保联合会“净化”百花湖"

2009年5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清镇国土资源局发函建议,收回百花湖风景区冷饮厅加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消除该建筑对百花湖风景区环境造成的潜在危 害,但清镇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未采取行动。2009年7月,环保联合会向贵州省清镇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国土资源局作出了撤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中华环保 联合会当庭提出撤诉决定。本案系中国首例由社团组织作为原告主体的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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