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禁报令”:罢黜百家,独尊信报

为了公共安全,还是为了市场垄断?

责任编辑:傅剑锋 赵凌 实习生 林春挺

为了公共安全,还是为了市场垄断?

近日,北京地铁以保障“地铁公共安全”之名,禁止了其它各报在地铁内销售,只准许存在一家报纸——免费的地铁报《北京娱乐信报》。

其它被禁的多家报纸,包括人民日报下属的《京华时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下属的《新京报》均认为,这是在借权力之手行市场垄断之实。《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也都发表了批评禁报令的文章。

而北京市委宣传部的有关负责人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完全是个(公共)安全问题,不叫‘禁报’。”

近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以“地铁公共安全”之名,禁止了其它各报在地铁内销售。该权力部门认为地铁内售报会造成不安全,所以只准许北京地铁内销售一家报纸——免费的地铁报《北京娱乐信报》。

自1月4日至1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进行执法及发函,8日,地铁内原有的七十多个摊位的六十多份报纸一夜之间已全部撤出。

非该报的发行员一旦在地铁内被发现有售报行为,都会被警察查处、罚款。人民日报下属子报《京华时报》的送摊员队长丁林强称。

1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事关群众利益“禁令”要谨慎》的评论,指出下禁令容易,“却有‘懒政思维’之嫌”,认为群众地铁买报的习惯非但不能禁,“还应该好好呵护和培育”。

1月19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禁报令不利于城市文化多样化发展》的报道,认为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报纸,政府部门“不应该盲目地一刀切管理”。

1月20日,已经在北京地铁“一家独大”的北京娱乐信报在向乘客免费派发报纸,其它报纸都已被禁售。  图/王兵

以公共安全之名

纪要要求,除信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轨道交通内报刊销售行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取缔在轨道交通内的报刊发售行为。“只此一家(北京娱乐信报),别无他店”式的地铁“禁报&r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王怜花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