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黑社会的尺度,宽了还是紧了?

纪要定下基调,既要防止将已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降格”处理,也不能因为强调严厉打击而将不构成此类犯罪的案件“拔高”认定。

责任编辑:傅剑锋 赵凌 实习生 林春挺 袁端端

纪要定下基调,既要防止将已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降格”处理,也不能因为强调严厉打击而将不构成此类犯罪的案件“拔高”认定。 

特殊时期下发纪要

2月2日,在代理重庆涉黑案中涉嫌作伪证的律师李庄,第二次站在被告席上。在另外一个审判庭上,重庆打黑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首次出庭受审。

距离李庄案发已有一个半月。此案的悬疑莫测、众说纷纭冲淡了公众对文强案的兴趣。在此期间,1月13日新华社报道,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也没有引起舆论更多的注意。

长达13页的纪要对打黑提出了总体要求,解答了涉黑案件中部分有争议的问题。这份带有强烈规范性色彩的文件,不是以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出现,也不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出台,而是一份座谈会纪要。

按以往惯例,所谓座谈会纪要,就是三家中央政法机关的有关人士坐在一起进行讨论,大家认为观点相同的,就记录在案,经厘定、润色后形成的文件,往往将在日后的司法中成为法律依据。

纪要显示,约在重庆打黑开始一个月之后,2009年7月15日,公检法三家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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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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