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发”借卡拉OK监管平台获利 KTV版权利益分配浮出水面

剩余版权费的50%约5000万提取为收费公司天合公司的成本,而天合公司由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下属公司“中文发”控股50%。

责任编辑:曹筠武 实习生 王芳军 何谦

■首次待分配版权费 1.2亿元先扣除“卡拉OK监管平台费用”8%。

■剩余版权费的50%约5000万提取为收费公司天合公司的成本,而天合公司由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下属公司“中文发”控股50%。

■“中文发”以1元钱价格受让深圳华融20%的股权,由此共持有天合公司50%股权。

■按照设想,全国所有KTV都必须使用这套卡拉OK内容管理系统,并只安装“中文发”的子公司中文发影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曲库,凡不在曲库之列的都可能 是非法歌曲。

(南方周末 资料图/图)

KTV版权收费方式及分配方案 (谭翊飞 梁伟驰/图)

谁在从KTV收费中获利? (南方周末资料图片/图)

历时近4年的KTV收费终到“收获”之时。今年年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以下简称音著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以及各版权人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布3年以来的版权收费情况,而版权费的分配方案与巨 额利益流向也随之浮出水面。

按照会议通过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首次待分配版权费总额1.2亿元,扣除税金后,首先由“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文发)提取“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管平台费用”8%即960万元;剩余部分的50%为歌曲版权人所得利益;另外的50%即 5000万左右为“运营成本、维权成本、宣传成本以及基础建设成本”,由负责收取版权费用的天合公司和音著协、音集协会分配,而天合公司本身又由中文发控 股50%。

依照分配方案获得巨额利益的中文发数字科技是中文发文化发展公司的下属公司,而中文发文化发展公司又由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参股40%,专门负责开发 和推广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系统。

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则是文化部下属的正局级单位,主要负责文化产业各领域的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但 它通过控股中文发,实际上拥有多家公司,从事全方位的经营活动。

在此前对媒体的说明中,“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办公室”曾称:该系统是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手段之一,主要是为了提升政 府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监管效率,解决卡拉OK节目海量、节目更新添加迅速、人工巡查力量不足的问题,没有商业诉求;并强调:该系统秉承“开放合作、服务 社会”的原则,对所有卡拉OK场所实行免费接入,硬件以及安装调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仅仅作为一个技术媒介,本身并不参与交易活动,也不涉及收取版权费等 交易费用。

那么,“中文发”这一文化部文化发展中心下属公司从KTV收费中获取的巨额利益从何而来?

蓄势:“KTV绿坝”应运而生

KTV收费从2006年开始蓄势。现在的各利益相关方:文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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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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