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不会用来抚养官员吧?

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但不少地方,社会抚养费并未全部上缴国库,而是“乡收县管”和“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近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因其妻生二胎,并拒绝缴纳二十多万元的超生“社会抚养费”,而被学校解聘。事件甫经报道,即引发热议,所谓“社会抚养费”随之成为舆论焦点。

从2002年起,所谓“社会抚养费”就取代了之前的计划生育罚款。官方称,其性质属于社会补偿性的行政收费而非行政罚款,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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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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