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限购令”不能突破市场经济底线

如果在计划经济时代,一户一房政策再正常不过。但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消费者的财产权、交易权不证自明,属于自然正当(权利)。无论哪一层级的政府,均应在市场秩序许可的范围内行事。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中国新一轮住房调控,正处在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加码的新阶段。

国务院本次“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手凌厉。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想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银行不给贷;没有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保费达1年的非本地户籍居民,银行也不给贷。对此,众人齐曰:“猛。”

北京市政府出招更猛,不仅对上述措施照单全收,率性出台“临时性限购措施”,一个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为此,居民购房时要出示户口簿、结婚证,并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一个家庭新购买第二套住房,房管部门不给办理房产证。

原则上,国务院的“限贷令&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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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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