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一审获刑14年 罚金6亿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中新网消息,5月17日,备受关注的国美集团原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罪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08年11月18日,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案发,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09年3月2日被实施逮捕;9个月后,黄光裕案因一项新的罪名——单位行贿罪被退回补充侦查。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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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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