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京毅受贿案一审死缓

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巡视员郭京毅受贿案一审宣判。20日,北京二中院认定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巡视员郭京毅受贿案一审宣判。20日,北京二中院认定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8月13日,44岁的郭京毅被宣布“双规”。北京思峰律所主任张玉栋以及律所原合伙人刘阳也被带走,由此曝出了商务部第一大案。

郭京毅成为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郭京毅收受人民币441万余元、美元25万余元、港币22万余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获利人民币165万余元;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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