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一副局长遭郭京毅检举获刑11年
当年,两人受贿买房时选择了比邻而居,却没想到案发后牵连落马,郭京毅到案后就举报了刘伟。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原副局长刘伟因受贿134.6万余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检方指控的刘伟受贿事实有两笔,其中一笔与郭京毅合作,并被郭京毅检举。
刘伟是继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司长许满刚获刑后,又一位遭到郭京毅检举而获刑的官员。许满刚因受贿300余万元,已被北京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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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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