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机洋狗”事件的再考证

说老实话,我感谢这位读者来信,但并不以为然,其原因在于,拙文所列三证中,宋庆龄致宋子文函是铁证

责任编辑:刘小磊

■编读往来

我在《“飞机洋狗”事件与打倒孔祥熙运动》(《南方周末》2010年3月18日)一文中论证:1941年,自香港抵达重庆的飞机上所载洋狗非孔家所有,而是美国驾驶员所带。文章发表后,报社转给我一封读者来信,对拙文考证提出质疑,认为以国民党的腐败和孔二小姐的跋扈,洋狗应仍为孔家所有,当年《大公报》的抨击“合情合理”,云云。

说老实话,我感谢这位读者来信,但并不以为然,其原因在于,拙文所列三证中,宋庆龄致宋子文函是铁证。当年,宋庆龄与宋蔼龄、孔令仪等人同机自港抵渝,她于事后写给弟弟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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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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